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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给员工买保险的用人单位有补偿吗?

2018-06-27 10:08 浏览

  五险一金的确立代表了中国社会保障福利的健全,有利于促进国家的繁荣发展,有利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增加工作效率,为用人单位创造更大的价值。正所谓有光明必然有黑暗,有的用人单位因各种各样的原因拒绝给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很多人会问未给员工买保险的用人单位有补偿吗?这个就看工人单位的良心了,有的有,有的没有。

未给员工买保险的用人单位有补偿吗?

  未给员工买保险的用人单位有补偿吗?

  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这是法律上的强制义务,而且是双方的法定义务,劳动关系的双方对此不可协商变通。

  一、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

  1. 员工可随时向劳动监察举报要求用人单位缴纳,处理结果往往是限期补缴。

  2.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3. 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费,员工在职期间一旦发生此类情况,相应的费用由社保基金负担。相反,如不缴纳社保,发生了此类情况,用人单位按照社保的标准自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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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法律是规定必须缴纳五险一金的

  1. 《劳动法》七十二条,基金来源,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2. 《劳动法》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退休;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失业;生育。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3.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三)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公司没为员工购买五险,怎么办

  1、员工以没有缴纳社保为由离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及补交社保。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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