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30-65周岁
保障期限:终身
缴费期间:趸交、5/10/14/19/29年交
等待期:180天
轻症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确诊初次患有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一种或多种),且此前未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
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确诊初次患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发生合同约定的全残,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全残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身故,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1、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更多内容详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