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出生满28日-70周岁
保障期限:1年
缴费期间:趸交
保证续保:6年
如图所示:
一般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于等待期后由保险公司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因发生疾病,必须在保险公司认可医院的约定就诊范围内接受相关治疗的,保险公司对条款约定的费用,按照合同的约定给付一般医疗保险金。
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于等待期后经保险公司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初次确诊患合同所约定的重大疾病,必须在保险公司认可医院的约定就诊范围内接受下列四项治疗的,保险公司首先按照一般医疗保险金的约定给付一般医疗保险金,当累计给付金额达到合同约定的一般医疗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后,将按照合同的约定给付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
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于等待期后经保险公司认可医院或约定的特定医疗机构的专科医生初次确诊患合同所约定的恶性肿瘤——重度,在保险公司约定的特定医疗机构接受质子重离子放射治疗的,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治疗期间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需的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按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
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于等待期后经保险公司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初次确诊患合同所约定的重大疾病,如在该保证续保期间内,您继续续保的,我们免予收取该保证续保期间内剩余各保单年度的保险费。
可选保险责任:恶性肿瘤——重度院外特定药品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于等待期后经保险公司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初次确诊患合同所约定的恶性肿瘤——重度,且经保险公司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诊断其需使用合同约定的特定药品目录中药品,对其在保险公司认可药店实际支出的、满足以下条件的特定药品费用,按合同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恶性肿瘤——重度院外特定药品保险金。
可选保险责任:恶性肿瘤——重度关爱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于等待期后经保险公司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初次确诊患合同所约定的恶性肿瘤——重度,我们按恶性肿瘤——重度关爱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恶性肿瘤——重度关爱保险金,给付后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赵先生,30岁,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为自己首次投保《国宝人寿至享安心百万医疗保险(互联网)》。
选择保障计划一,保险期间为1年,年度保险费199元,选择续保6年。
等待期后,赵先生的各保单年度的保单利益演示如下:
注: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合同条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