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男性:0-78周岁;女性:0-80周岁
保障期限:8年
缴费期间:趸交、3/5年交
生存保险金
自合同第5个保单周年日零时起至合同期满日之前(不含合同期满日),如果被保险人在此期间内的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生存,保险公司按已交保险费的20%给付生存保险金。
满期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期满日零时生存,保险公司按合同期满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时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1.已交保险费;2.合同的现金价值。
李女士,40周岁,为自己投保太平国富一号年金保险。
缴费期间:3年交;
年交保费:100万元;
基本保险金额:145.2万元。
则李女士可获得的保单利益如下:
注: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条款/实际为准!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更多内容详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