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18-55周岁
保障期限:至75周岁
缴费期间:趸交、3/5/10/20年交
1、满期保险金:已交保费
2、疾病身故/全残保险金:已交保费×给付比例、现金价值,较大值
给付比例:18-41周岁160%;41-61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120%
3、意外身故/全残保险金:
一般意外身故/全残保险金:基本保额
驾乘车意外身故/全残保险金:4倍基本保额
法定节假日意外身故/全残保险金:4倍基本保额
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全残保险金:4倍基本保额
指定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全残保险金:4倍基本保额
公共场所特定事故意外身故/全残保险金:4倍基本保额
电梯意外身故/全残保险金:4倍基本保额
航空意外身故/全残保险金:20倍基本保额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5、更多内容详见条款。
赵先生,40岁,为自己购买国宝人寿旺福宝A款两全保险。
保险期间:至被保险人年满75周岁时所在保单年度结束时止;
基本保险金额:50万元;
交费期间:20年;
年交保险费:1,820元;
那么,各保单年度的保单利益演示如下:
注: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合同条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