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出生满28天-60周岁
保障期限:终身
缴费期间:趸交、5/10/20年交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18周岁后,交费期满前,已交保费×对应比例、现金价值,较大值。
18周岁后,交费期满后,已交保费×对应比例、有效保险金额、现金价值,较大值。
对应比例:18-40周岁160%;41-60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120%。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更多内容详见条款。